*市监〔2019〕95号
市场监管局关于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回复公文
**县人民检察院:
贵院(*检行[2019]4**42500052号)共12份检察建议书收悉,感谢贵院对我局提出了宝贵意见。我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检察建议书的内容,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现就调查核实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建议书情况
* ……此处隐藏1353个字……y: 仿宋, SimSun; font-size: 21px;">三是要求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主页面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照等信息,相关信息应当准确,画面清晰;
四是要求送餐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使用安全、无害的配送容器,保证配送过程食品不受污染;
五是要求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加大对投诉举报电话12315的宣传,真正做到全民监督,社会共治的格局,全力保证餐饮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稳步促进网络订餐服务健康发展。
在此,感谢贵院在建议书中提出的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在现有相关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监管水平,并在检察机关的监督、指导下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9月23日